【研究生通知】关于2019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 申请医保费用补助的通知

发布者:宋美娜发布时间:2019-12-17浏览次数:1263

为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工作,保障其顺利完成学业,结合江苏省和南京市关于大学生医保的管理办法,现开展我校2019年全日制研究生医保费用补助申请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申请人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在2019-2020学年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

2.学制范围内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且无工资收入;

3.已经参加学校集中办理的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缴费成功;

4.2019-2020学年未享受南京市低保户医保减免政策;

5.在学制范围内尚未享受过学校医保补助。

未参加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研究生,若突发重大疾病,可以由学院进行提名,提交资助申请。

二、补助标准

根据入学时间、学制确定补助标准。

三、申请流程

1.学生申请:研究生在12月20日前登录ehall.seu.edu.cn,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流程提交申请(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

2.各学院(系)在12月25日前登录ehall.seu.edu.cn,审核研究生的申请,另外学院可以直接提名资助研究生。审核通过后需要导出汇总表,由学院(系)负责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审核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在12月27日前将汇总表交到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3.研究生院根据学院(系)审核结果确定资助名单,并在学期末发放补助。

四、注意事项

1.因特殊原因由所在学院(系)在系统中进行提名的,请所在院(系)详细填写提名理由后提交研究生院审核。

2.本学年已经享受南京市低保户医保减免政策的研究生,不再申请学校资助。

3.其余未尽事宜可以联系83795933进行咨询,系统问题可以截图发给jjf@seu.edu.cn电子邮箱。

 

研究生医保补助-学生.docx

关于2019年度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申请医保费用补助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