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年级:
根据苏财教〔2023〕74号的文件精神、《江苏省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0]26号)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贯彻中央对港澳台工作方针,吸引和鼓励更多优秀学生来江苏普通高校学习,现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高校港澳台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我校全日制就读的港澳台本科学生,差额评比。
二、奖学金类别及奖励标准
等级 | 港澳台学生奖学金(本科生)名额 | 奖励标准(每生) |
一等奖 | 9 | 3000元 |
二等奖 | 21 | 2000元 |
三、申请条件
(一)认同一个中国的;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四)在江苏学习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四、申请流程及材料报送
1.申请学生纸质材料填写:
(1)《江苏省高校港澳台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简体中文工整填写,个人申请理由部分请学院认真审核,院系审核部分请学院详细填写,意见中应体现申请学生的个人特色,明确审核意见。此表的纸质材料需报送至江苏省教育厅,请务必参照填表说明,仔细填写。
(2)《东南大学2023年度港澳台学生奖学金评审表》,学院意见请详细填写,意见中应体现申请学生的个人特色,明确审核意见。
(3)4.8成绩单
2.申请学生电子材料:
(1)《江苏省高校港澳台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2)《东南大学2023年度港澳台学生奖学金评审表》
(3)《2023年度港澳台学生奖学金汇总表》
表格打印,“申请人签名”部分手写。
2.申请流程:
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审核通过后于11月30日(周四)16点前将学生申请纸质材料提交至计算机楼128,并将电子版打包发至云盘,命名为学号-姓名:
https://pan.seu.edu.cn:443/link/51C116F25AD7D2C93684D141B9BCDACA。
所有申请学生请通过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奖学金进行系统申请,学院在系统中进行学院审核,学院审核时间截止至11月30日(周四)23:59前。请各学院认真审核申请学生的纸质材料及系统中的申请内容。
3.评审及公示:
学生处组织评审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组织等额评审,确定初审合格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建议获奖学生名单。
附件:
1.东南大学2023年度江苏省港澳台学生奖学金评审表.doc
2.2023年度江苏省高校港澳台学生奖学金申请汇总表.xlsx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