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年级: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2023年教育基金会本科生秋季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已开始,相关奖助学金评审通知及材料均单独发送,现将答辩安排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及名额
见前期学院网站上的通知: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本科生秋季教育基金会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二、评选原则
同一年度,校长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原则上,获得上述三个奖项的同学,不参与本年度教育基金会奖助学金申请(伯藜、唐仲英、新鸿基奖学金除外。)
三、秋季奖学金公开答辩安排
1、学院2023年教育基金会本科生秋季奖学金答辩公开答辩对象为20、21、22级本科生,三个年级合一场共同举办,成绩按年级分开排名,按最终得分高低顺序进行拟推荐奖项选择。
公开答辩(暂定):10月30日(星期一)18:30,教二-209
2、评委组成:年级辅导员,学生代表(本科各年级每班3人),学生社团代表(4人,院学生会、院科协、院青协、院新媒体中心各1人)。本年度参评人员,不得担任评委。
3、个人答辩要求:每个申请人进行3分钟答辩,需准备ppt,答辩内容主要为展示个人学习、科研、社会工作情况等,全面展现个人上一学年各方面表现。
4、 答辩评分规则:评委对候选人进行打分,满分100分(日常学习20分;科研能力20分;社会工作20分;综合素质(品德、体育、卫生等多方面)20分;现场答辩表现20分),取所有评委平均分。
5、最终成绩由两部分组成:课程成绩【(学年首修平均绩点/4.8*100)*50%】+答辩评分【答辩平均分*50%】。
6、报名奖学金的同学须参加本次奖学金答辩,最终成绩排名按先后顺序,符合奖项条件的同学可优先选择拟获得奖项。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