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19号)和《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为做好2019-2020学年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原则
1、各年级严格按照《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一)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
2、资助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我校学籍的在校本科生,且在2019-2020学年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金额
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
国家助学金二等3900元
国家助学金三等2600元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国家助学金名额,根据各年级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人数,分配名额如下:
2019年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 ||||
年级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小计 |
16级 | 4 | 12 | 19 | 35 |
17级 | 7 | 12 | 19 | 38 |
18级 | 1 | 6 | 12 | 19 |
19级 | 1 | 6 | 1 | 18 |
学院汇总 | 13 | 36 | 61 | 110 |
2、10月28日-10月30日,学生向所在年级提出申请。
线上申请:登录东南大学信息门户通过资助服务-助学金进行申请
纸质材料:提交《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三)及相关证明材料(不要改变申请表格式,一页以内,单面打印);
3、10月31日-11月4日,学院评审。
学院根据《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对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进行考核、评审。
4、11月4日-11月8日,学院评审公示。
学院学办将评审后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五天,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学生处;
5、学生处根据各院(系)报送的国家助学金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三天,公示无异议后将获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教育部。
计算机软件人工智能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10月28日
附件一:《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三:《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四:《东南大学2019年国家助学金申请学生信息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