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统一安排,2019年度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评选工作已开始,相关奖学金评审通知及材料均单独发送,现将答辩安排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及名额
二、评选原则
1、原则上,各奖项均不予破格,有专门破格规定的奖项除外;
2、同一年度,校长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原则上,获得上述三个奖项的同学,不参与本年度教育基金会奖助学金申请(伯黎、唐仲英、新鸿基奖学金除外。)
3、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生,当年度获奖学金的总金额按照精准资助要求进行考虑,可以申报教育基金会其他适当额度的奖助学金。
三、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公开答辩安排
1、答辩申报
9月29日前提交电子版《答辩汇总申请表》给所在年级辅导员。
2、计算机、软件、人工智能学院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公开答辩对象为17、18级本科生,分别组织计算机、人工智能公开答辩和软件公开答辩两场,成绩按学院、按年级分开排名。
计算机、人工智能公开答辩:10月9日18:00,J4-102
软件公开答辩:10月10日18:00,J6-103
3、评委组成:年级辅导员,班主任代表,学生代表(60人,大一至大三每班5人),学生社团代表(4人,院学生会、院科协、院青协、院新媒体中心各1人)。本年度参评人员,不得担任评委。
4、个人答辩要求:
(1)每个申请人进行5分钟答辩,需准备ppt,答辩内容主要为展示个人学习、科研、社会工作情况等,全面展现个人上一学年各方面表现;
(2)着正装,妆容得体。
5、 答辩评分规则:评委对候选人进行打分,满分100分(日常学习20分;科研能力20分;社会工作20分;综合素质(品德、体育、卫生等多方面)20分;现场答辩表现20分),取平均分。
6、最终成绩由两部分组成:课程成绩【(学年首修平均绩点/4.8*100)*50%】+答辩评分【答辩平均分*50%】。
7、最终成绩排名在前并同时申报国家奖学金及校长奖学金条件者,可优先选择拟获得奖项。
8、本次答辩排名也作为评定后期校友基金会奖助学金的依据。
计算机软件人工智能学院学办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