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
为做好本学年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原则
严格按照《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一)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
二、评选程序
1、学院名额分配:参见《2019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一览表》(附件3);
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对象为二年级及以上的东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对象被认定为东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申请学生需通过信息门户—奖惩管理—奖学金申请,学院组织评审,学院需在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奖学金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名单公示五天。
奖项 | 系统开放时间 | 电子版和纸质版文件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9月27日-10月11日 | 10月11日中午12点前 |
其中,电子版和纸质版文件请交年级辅导员处。
4、各学院将公示后的名单报学生处,学生处汇总并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校内向全校师生公示三天;
三、申请材料
1、《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 纸质版一式两份(不要改变表格格式)
2、纸质版成绩单(成绩单统一到教务处大厅打印)。
3、《东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19-20学年新认定的学生交新表格,往年认定的学生交当年认定表格复印件);
4、《2019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附件4)(只需电子版)。
附件1: 《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 《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3: 《2019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一览表》
附件4: 《2019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
附件5: 《东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计算机软件人工智能学院学办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