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学院关于开展东南大学2024年本科生单项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尊颐发布时间:2024-12-03浏览次数:10

本科年级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止于至善校训精神,弘扬以科学名世,以人才报国办学理念,引导东南学子不忘初心、砥砺前行,根据《东南大学单项奖实施办法》,我院将开展2024年单项奖评审工作,请各年级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此次评审,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定原则

1.各学院严格按照《东南大学单项奖实施办法》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单项奖评审工作。

2.评选对象为东南大学在籍在校的本科学生,不颁发奖学金学院评选比例不超过学院在籍在校且实际管理总人数的20%,各年级初步分配名额如下,最终结果会视报名情况进行调整。

年级名额
202466
202384
202260
202157

二、评选要求

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必须在良及以上,大一学生无此项要求;

2.创新创业实践优秀奖(由教务处、团委、学生处根据创新创业实践成果鉴定或评选结果评出)即在学院不可申报该项奖励

3.文化素质教育实践优秀奖(由文化素质教育中心和各院系组织评选),最高获奖比例不超过8%;

4.学习进步奖,每学年平均学分绩点(4.8制绩点)提高1.5以上者可获此奖,最高获奖比例不超过10%;

5.社会工作优秀奖(由学生处、团委和各院系评选),最高获奖比例不超过10%;

6.体育活动优秀奖(由体育系和各院系根据体育活动组织、参与情况,体育竞赛成绩确定获奖人),最高获奖比例不超过5%;

7.文艺活动优秀奖(由艺术指导中心和各院系根据文艺活动开展情况及成绩确定获奖人),最高获奖比例不超过5%;

8.社会实践优秀奖(由团委、学生处、各院系组织评选),最高获奖比例不超过10%;

9.志愿者服务优秀奖(由学生处、团委和各院系组织评选),最高获奖比例不超过5%;

10.见义勇为奖(由保卫处和各院系确定)。

11.以上各类可兼得,原则上每人至多得两项。若一位同学兼得2项单项奖,则名额算占用2

12.原则上优先考虑本学年未获得其他荣誉、奖励的同学。

13.创新创业实践优秀奖仅可通过相应职能部门申报外,其余类别奖项均可通过学院进行评审。

三、工作安排

1. 材料提交要求

电子版:请各申请同学于128前将《东南大学2024年单项奖申请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1)提交至各自辅导员

2. 系统申请

待获奖名单公示后,请确定获奖同学于12131200之前通过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奖学金—单项奖(XXXX奖)进行申请,辅导员及学院进行审核。


附件

附件1:东南大学2024年单项奖申请学生信息汇总表.xlsx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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